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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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国务院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
2021-03-05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五)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删除权利人认为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2021-03-05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2021-03-05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十一条 订立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的许可合同,或者订立转让软件著作权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 第二十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外国人许可或者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021-03-05 -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六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手续。
2021-03-05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条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021-03-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和价格合理的电信服务。 第八条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第三章电信服务第三十一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标准向电信用户提供服务。 第三十五条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 (二)限定电信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或者拒绝电信用户使用自备的已经取得入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 第五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阻止或者妨碍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从事电信设施建设和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 (二)非法阻止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
2021-03-05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2021-03-05国务院批准 2021-03-05公安部令第33号发布 根据2021-03-05《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2021-03-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三)接入网络,是指通过接入互联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接入单位,是指负责接入网络运行的单位。
2021-03-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十一条 计算机机房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或者在计算机机房附近施工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2021-03-05